县公安局成功抓获四名吸毒人员
自“破案会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庆城县公安局各派出所紧盯禁毒目标任务,积极行动,8月29日,全县公安机关禁毒工作推进会后,各所及时召开全体民警会议,传达市、县会议精神,严密梳理线索,结合禁毒工作短板,对禁毒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于8月25日、28日、29日分别抓获四名吸毒人员。
8月25日,县局翟家河所民警在马岭责任区刑警队的大力配合下,在西峰区抓获吸毒人员窦某。经查:窦某于2016年8月24日在慕某某处购买了100元的海洛因后带回其在西峰区的家中吸食,8月25日电话联系慕某某购买毒品时被抓获。经询问,窦某对其购买毒品并吸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现场尿检,结果呈阳性。
8月28日,赤城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赵某某有吸毒嫌疑,遂组织警力在赤城乡万胜堡村将其抓获。经询问,该赵对其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且现场尿检测结果呈阳性。
8月29日,白马所民警在庆城县庆城镇成功抓获吸毒人员朱某某,在进行人身检查时,从其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2小包约0.93克,经询问,该朱如实陈述了其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且现场尿检结果呈阳性。
8月29日,马岭所按照县局收治病残吸毒人员会议精神,决定对一直以来因身患疾病无法收戒的缪某某进行收治戒毒。经周密安排,当天下午15时,民警到缪某某家中对其进行了突击尿检,经现场尿检结果呈阳性。目前因缪某某已病入膏肓,无法正常行走,民警在其家中对其进行了询问调查,其如实的陈述了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16时许,马岭所民警在找来医生对缪某某进行身体检查时,发现其弟吸毒人员缪某平形迹可疑,遂经询问及现场尿检,缪某平如实陈述了其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
目前,吸毒人员窦某、朱某某、缪某平已分别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赵某某、缪某某被依法责令社区戒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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