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减肥梦破灭 庆城工商人助力维权
8月30日,庆城县工商局田城工商所成功调处一起美容减肥消费纠纷。
今年暑假,女大学生王某与庆城县某美容中心签订书面协议,约定30天内帮助其减少体重10斤。怎奈期限到了,减肥却没有达到约定的效果,王某要求商家退还其支付的1200元费用,商家不予理睬。无奈之下王某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进行投诉。田城工商所接到指派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核查处理。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商家提供的减肥服务确实有一定的效果,但没有达到承诺的效果,最终商家同意退还600元现金,消费者王某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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