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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公安局快速破获“8.20”系列放火案

来源:庆城县公安局 作者:王芳芳 发布时间:2016-08-23 15:19:55 浏览次数: 【字体:

8月20日,庆城县公安局“110”接警服务台分别接庆城县玄马镇居民张A、张B、张C报称:其各自停放在庆城县玄马镇一建材门市部门前的一辆红色轿车、庆城县玄马镇贾桥村居民点门前一辆白色轿车、庆城县玄马镇一诊所门前一辆轿车的车尾均被烧毁,要求查处。
    接到报案后,县局“110”指令消防大队及辖区玄马派出所先期处置。经初步勘查,消防专业人员认为此案人为纵火嫌疑重大,遂移交刑侦部门侦查。副局长夏维东听取案件汇报后,立即带领刑侦大队及城关责任区刑警队、机动组、刑事科学技术室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全面展开侦破工作。经细致摸排和走访发现一名叫张某某的青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20日13时许,侦查人员在庆城北大街将该张成功抓获。但因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自称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恃病耍疯,百般狡辩,致使审讯工作一度陷入僵局。8月21日,夏维东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决定在城关责任区刑警队、机动组及技术室抽调警力成立“2016.8.20”系列放火案专案组,由大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在进一步索取固定相关证据的同时,确定精干力量加强审讯工作力度。在大量证据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最终交代:2016年8月19日,其在家中用电话分别联系刘某某、张A、张C为其交电话费,三人均借故拒绝。此后张某某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前去庆城,当行至庆城县玄马镇街道时,张某某发现张A和张C的汽车停放在街道上,便产生对张A、张C、刘某某进行报复的念头。随后张某某即用随车携带的汽油将张A、张C的汽车点着后离开现场。在其行至庆城县玄马镇贾桥居民点时,又想去报复刘某某,于是来到贾桥村刘某某家,发现刘某某家门已锁,在准备离开时发现了另一村民张B的汽车,张某某联想起张B的工程上不愿用他,遂即产生报复张B的念头,便用剩余的汽油将张B的汽车点着后,驾驶自己的摩托车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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