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案获群众赠锦旗
  6月24日,庆城县白马乡顾旗村村民张某某怀着感激之情,亲手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庆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驿马责任区刑警队民警手中,对刑警快速破案,为其挽回经济损失深表谢意。
  2016年4月27日10时许,张某某赶集时将自己的绿色爱玛电动车停放在庆城县赤城乡街道,而后取车时发现电动车已被盗,价值2000余元,张某某觉得找回电动车希望不大就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2016年5月3日10时许,庆城县赤城乡黄塚村村民罗某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庆城县赤城乡街道兽医站内的电动车被盗。接报后,刑侦大队驿马责任区刑警队迅速出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摸底排查等认真细致工作,5月4日,办案民警确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连夜将其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供述了其于2016年1月份以来,先后窜至庆城县赤城乡、庆阳市西峰区等地盗窃两轮电动车四辆的犯罪事实。随后办案民警在刘某的家中起获其中一辆绿色爱玛电动车,但无法找到失主。办案民警遂多次深入案发地以及周边乡镇,通过张贴公告、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最终找到了车主张某某。
  张某某看到失而复得的电动车,感激不已,特意制作锦旗一面,并亲自送到办案民警手中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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