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 领导信箱 > 信件内容
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我们县允许小学老师以收钱为目的在自己家办辅导班吗?
来信人 多** 来信日期 2015-06-2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我们县允许小学老师以收钱为目的在自己家办辅导班吗?如果不允许,那么请查一下,卅铺学区的一个叫安瑞耀的老师(好像是在柳树湾小学,还是个什么主任),住在南大街县财政局的旧家属楼(位于县医药公司对面,担保公司后院)二单元三楼,近几年一直在自己家开办“小学课后辅导班”,小小的一间房内,拥挤二三十个孩子,条件十分简陋……这样的老师,这样的“辅导班”,是不是该管管了?以上事实千真万确,要管,特别好调查——只需在放学后或周末、假期,到担保公司隔壁的那个巷子口,看到背着书包向进走的小学生,一问便知,掌握了证据,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5-06-23
办理结果
网民你好: 
    您的信件收悉。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您反映卅铺学区安瑞耀老师在自己家开办“小学课后辅导班”。经我局派员核实,办“辅导班”的是非在职民办教师齐某(2004年已清退),并非安瑞耀老师。据了解,齐某主要是在家长、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利用每天下午或寒暑假(双休日除外)为学生辅导家庭作业。但为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确保孩子们过一个快乐、轻松、安全的暑假生活,我们已建议其停止办班。


                                               庆城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