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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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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我们县允许小学老师以收钱为目的在自己家办辅导班吗? | ||
来信人 | 多** | 来信日期 | 2015-06-23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我们县允许小学老师以收钱为目的在自己家办辅导班吗?如果不允许,那么请查一下,卅铺学区的一个叫安瑞耀的老师(好像是在柳树湾小学,还是个什么主任),住在南大街县财政局的旧家属楼(位于县医药公司对面,担保公司后院)二单元三楼,近几年一直在自己家开办“小学课后辅导班”,小小的一间房内,拥挤二三十个孩子,条件十分简陋……这样的老师,这样的“辅导班”,是不是该管管了?以上事实千真万确,要管,特别好调查——只需在放学后或周末、假期,到担保公司隔壁的那个巷子口,看到背着书包向进走的小学生,一问便知,掌握了证据,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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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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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电子政务办 | 回复日期 | 2015-06-23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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