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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庆城县蔡口集乡经委主任赵志宏的违纪违法举报
来信人 赵** 来信日期 2015-05-1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党组织: 
  我是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蔡口集乡六合湾村民赵志强,本人将有关该乡经委主任赵志宏的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向组织及主管领导作实名举报,并强烈的要求得到相关领导的速查速办,严肃处理,向受害者及人民群众公布真相。
  1999年,六合湾村无退耕还林,但赵志宏私造人名7户,退耕还林地52.7亩,用来自己领款。2003年有20户,退耕还林296.4亩;2005年有104户,共退耕776.8亩。2000年在肖塬村白草壕原有的老树林里新栽了一些沙棘共296.5亩,赵志宏上报成新栽的退耕还林任务,但并没有给任何农民补助一毛钱。2005年,赵志宏任六合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我的粮田地、草地、自留地等各种耕地进行大面积植树造林,共计面积达58.9亩,但在时隔两年后的退耕还林明白卡上的面积仅仅只有20.5亩,其余的38.4亩土地不知去向,更可悲的是一年后领款时只剩余18.3亩,把我所欠我的2.2亩退耕地划到了自己儿子名下领款,在这其中,还发现有人无退耕地在领款(如:赵志宏本人无退耕,且领11.7亩),无人有退耕地在领款,有人有退耕地但出现少领和冒领的混乱现象 2008年修建董冰县乡公路时,共毁埋我承包粮田面积10多余亩,黄花500多米,毁坏大小树木50多棵。这些损失都未得到任何赔偿。2008年7月份晚上12点多,赵志宏把董冰公路压在我宅基上方,造成洪水到处泛滥2010年赵志宏组织机推地时,私下将多年前人工和机械的水平梯田重新修补和掩埋,并且教唆机手和农民共同造假来欺骗国家的财政拨款,2013年10月21日,赵志宏指示其弟群众代表赵志会,党员代表赵志存在村委会聚众闹事,打伤我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导致我的老父亲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至今都无人处理,请上级领导能明察秋毫,给我们极其社会一个合理的交代。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5-06-26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向庆城县蔡口集乡提出乡经发办副主任赵志宏有关违纪违法的信访事项,信访事项受理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进行了调查,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信访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做如下答复处理意见:
  1、退耕还林问题。您提出的其退耕地亩数多次变动及名下2.2亩退耕地补偿款被赵志宏领取的信访问题,经调查,2005年六河湾村上报退耕还林面积时,由农户自行上报,村组核对,县林业局进行验收。村上在核准时,对板块内14户进行了调整,你户核减2.2亩。赵富(赵志宏儿子)名下2.2亩为虚报面积,依据庆纪发[2011]69号文件已做处理。
您反映1999年至2005年退耕面积,农户户数问题及2006年在肖塬白草壕原有老树林补植沙棘问题,县纪委于2011年12月13日调查已作出处理,对虚报亩数的补助款予以停发,将剩余的款项收回上缴县财政,并对赵志宏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庆纪发[2011]69号《关于给予赵志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该事项已处理不再受理。
  2、承包地补偿问题。按照上级有关政策,修建董冰公路时没有补偿资金,该事项不予受理。
  3、涵管问题。您反映赵志宏在您崖背上挖涵管一事。经调查,2008年修董冰公路时,工队当时计划压过路涵管,但交通局在检查时要求做成“拱形过路涵”,后工队将放于您崖背和杨塬两处共3根涵管送给赵志宏,随后赵志宏拉回将其压于自家路上。根据您的诉求,您崖背上的拱形过路涵堵塞不通,水流不畅。现由村上负责将赵志宏所拉涵管收回交您本人,由您负责压到您崖背上,解决排水困难。
    4、机推地项目问题。经调查,2009年六河湾村机推地项目由县扶贫办、农综办、水保局等单位具体实施,六河湾村负责具体落实,经过对涉及的部分群众进行走访调查,确定实施方案,土地整理项目在山坡范围内实施,不存在对多年前修整的水平梯田重新修整上报和骗取国家补助款的现象,诉求查无实据。
    如您不服上述处理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第34条规定,您可自收到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庆城县人民政府提出信访复查进行申请。逾期未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即为该信访事项终结性意见。                      
                                                             庆城县蔡口集乡人民政府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