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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廉租房问题
来信人 于** 来信日期 2015-03-11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请问庆城县有廉租房没有,公务员可不可以使用廉租房?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5-03-19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关于所反映的“廉租房问题”信件,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县现有待分配廉租住房346套。

2、根据《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和《庆阳市区廉租住房销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购买廉租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庆城县城镇非农业常住居民;(2)民政部门审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庆城县房地产业管理局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