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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村低保问题
来信人 雷** 来信日期 2015-02-06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辛县长:
  我是玄马镇桑梨园村村民雷廷义之女。关于我村的低保评定请领导监督下,是否存在没有核实具体家庭情况而谎报瞒报,为什么我家的情况不给评低保,而比我们家条件好很多的家庭就能评上呢?我家现在就我爸妈还有弟弟三人。弟弟今年27岁了还没有娶到媳妇,好多次就是因为我家贫的缘故。爸爸以前常年在外打工,可悲剧在三年前发生了,爸爸打工回来闲余时间挖土修院子不小心被埋在了土下,后经医院确证为大腿及膝盖粉碎性骨折,虽说治好了却留下了后遗症,爸爸从此走路就严重腿瘸,再也没有人外出打工叫他一起了。那时,家里的顶梁柱没了,妈妈扛起了家里家外的一切,却在打工时手受伤而好多事情都做不了,只能呆在家里做些农活维持生计。望领导核实情况,给贫困家庭一定温暖及希望。谢谢,祝工作顺利,春节愉快。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5-03-03
办理结果

“关于农村低保问题”信件的回复意见

 

  1、玄马镇农村低保评定程序规范,保障对象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后申报,不存在信访件所说 “没有核实具体家庭情况而谎报瞒报”的现象。

  2、雷廷义系财政供养人员(女雷小兰)直系亲属,家庭收入明显高于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水平(2193元/年),不符合农村低保保障条件。

  庆城县民政局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