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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民工讨要工资
来信人 牛** 来信日期 2015-01-25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和我镇原老乡一行11人,在2014年8月17号至2014年9月7号期间,承建庆城县驿马镇韦老庄移民住宅工程中的外墙保温,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建商雷红祥至今未给我们付工程款,我们多次讨要无果,导致我们老乡11人的工资还没有发放,承建商雷红祥一共欠我们工程款32170元整,我们与2014年12月19日,向庆城县劳动保障局提交有关工程项目的合同和我们的工资单,请求他们给我予以解决,至今未有任何回复,还有多半月就过年了,我们还靠那点血汗钱过年,希望您给在过年前给我们予以解决。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5-03-10
办理结果

牛峰同志:

你所反映的“拖欠劳动报酬”信访件,我局于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1月26日,你与俱来鸿到我局投诉“雷红祥拖欠劳动报酬”一案,我局已于当日立案,并安排专人到驿马镇韦老庄村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你所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基本属实,但工程并未结算,拖欠工资数额不实。我局现场督促承建商雷红祥、张成立尽早结算工程量并全额支付拖欠工人工资。经多次协商,拖欠工资问题已于2015年2月15日(腊月二十七日)妥善处理。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劳动用工的监督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