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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大学生自助创业及发展种植养殖业相关政策扶持
来信人 肖** 来信日期 2015-01-22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辛县长:
  您好!我是庆城县土桥乡杨河村人,2011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后在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工作了三年,2014年6月份回来进行自主创业,前段时间注册了一家种植养殖公司(庆阳碧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共养殖绒山羊100多只,肉牛4头,种植苜蓿50余亩;今年准备扩大规模,计划栽种30亩核桃树和其他果树,并计划新建养殖场,购买饲料粉碎搅拌一体机等设备,进行科学化养殖,将羊的养殖数量扩大到500只,但是苦于手头资金有限,也不知道政府对于大学生创业和畜牧养殖这方面有没有相关政策扶持,特此向辛县长提出咨询,并恳请政府能够给予一定支持。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5-02-28
办理结果

肖永飞同志:

关于你的信访件已收悉,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方面有三项扶持政策。

一、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对于自主创业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两年,展期一年,展期不贴息。须由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作为担保,如果经营的项目为微利项目,则由财政予以贴息。

二、创业补贴政策

根据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自主创业资金扶持工作通知》(庆市人社发〔2014〕209号),凡符合以下条件,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自主创业的前500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万元。

(1)自主创业者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辖区范围内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带动一定数量人员就业,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对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3)依法登记并取得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自觉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优先扶持。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

凡具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正常,并能够接纳5-10名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申请为非公企业。到非公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县财政按每人1500元/月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为三年。

庆城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