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咨询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 ||
| 来信人 | 马** | 来信日期 | 2026-03-04 |
| 信件索引号 | 202600007 | ||
| 信件内容 |
咨询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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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
| 回复部门 |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房产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26-03-10 |
| 办理结果 |
市民:
您好!您在庆阳市庆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咨询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县发改部门通过参考其他县区收费标准,并根据我县基本情况,按照定价程序,核定了我县城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印发了《关于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庆发改〔2024〕170号)文件。文件规定:物业服务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共四类;收费标准高层住宅分别为0.8元/㎡/月、1元/㎡/月、1.2元/㎡/月、1.4.元/㎡/月;多层住宅分别为0.25元/㎡/月、0.35元/㎡/月、0.45元/㎡/月、0.55元/㎡/月;多层带电梯分别为0.7元/㎡/月、0.8元/㎡/月、0.9元/㎡/月、1.0元/㎡/月;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最高上浮10%。
2016年“三供一业”改革时,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将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及资产进行了移交,2019年与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业务承接运营方案》确认书,该方案中规定:物业服务费为1.2元/㎡/月,垃圾清运费5元/月/户,公共用电分摊0.15元/㎡/月,三项费用均按季度收取。因此我县宝石花物业服务的凤城园小区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为1.35元/㎡/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
庆城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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