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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咨询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来信人 马** 来信日期 2026-03-04
信件索引号 202600007
信件内容
咨询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房产服务中心 回复日期 2026-03-10
办理结果
市民:
    您好!您在庆阳市庆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咨询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县发改部门通过参考其他县区收费标准,并根据我县基本情况,按照定价程序,核定了我县城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印发了《关于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庆发改〔2024〕170号)文件。文件规定:物业服务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共四类;收费标准高层住宅分别为0.8元/㎡/月、1元/㎡/月、1.2元/㎡/月、1.4.元/㎡/月;多层住宅分别为0.25元/㎡/月、0.35元/㎡/月、0.45元/㎡/月、0.55元/㎡/月;多层带电梯分别为0.7元/㎡/月、0.8元/㎡/月、0.9元/㎡/月、1.0元/㎡/月;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最高上浮10%。
     2016年“三供一业”改革时,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将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及资产进行了移交,2019年与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业务承接运营方案》确认书,该方案中规定:物业服务费为1.2元/㎡/月,垃圾清运费5元/月/户,公共用电分摊0.15元/㎡/月,三项费用均按季度收取。因此我县宝石花物业服务的凤城园小区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为1.35元/㎡/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
                                                                                                                                                                                      庆城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