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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无人居住房屋暖气费收缴问题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2-10-24
信件索引号 202200130
信件内容
为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来信内容暂不公布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日期 2022-10-31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您在庆阳市庆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无人居住房屋暖气费收缴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用热设施能够分户控制的;(二)停热不会对其他热用户供热设施或用热权益造成危险和侵害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热用户可向供热经营企业提出停热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您的用热设施不能够分户控制,停热将影响整个楼栋的居民用热,因此不符合报停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