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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高校毕业生档案转寄问题
来信人 魏** 来信日期 2022-06-12
信件索引号 202200069
信件内容

您好!高校毕业生档案回户籍地庆城县的话,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档案转接地址、接收人怎么填?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2-06-13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2022年6月12日,您在庆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01〕112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因您目前属于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教学厅函﹝2015﹞39号) 《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毕业院校可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直接送达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档案接收单位:庆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 甘肃省庆城县西大街26号(党校院内政务大厅4楼416室) 联系电话 1730934168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