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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修路破坏农民庄基不赔偿
来信人 俄** 来信日期 2021-12-29
信件索引号 202100242
信件内容
各级党委及人民政府领导同志:
你们好!我是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封家洞村俄肴子自然村村民,身份证号62282119******0014,电话号码139****7645。
之前,我上访庆城县公交局在修路时非法侵犯我个人的座庄和其它个人财产,但庆城镇人民政府一直不能妥善处理此事,故今天再次上访。
2021年8月11日,庆城县公交局领导带了一个修路工队开了几辆推土机在我家中无人时将我座庄推毁,我窑洞里的东西及衣物全部埋在里面。第二天我回家见状找村委会,13日庆城镇来了几位领导,都不按关注民生的政策说话,庆城县一位姓郭的书记说“庆城县就这个干法,你上中央也告不下,就是告到中央还说要我处理,中央也没有权利管这个事”,并说“你不要硬,再硬看把你硬死了”,还说“窑里都是垃圾,你自己挖去吧”。
我在国家信访办网站上访后,庆城镇人民政府纪委书记联系我,称给我妥善解决。但是,设计征迁后多占用土地,在测绘时,并未按照开挖线测绘,面积缩水。另外,土地征迁赔偿价没有文件,只说是17600元一亩、住人的窑洞300元一个面积,放东西的窑洞是280元一孔、一百多年的大树180元一棵。不仅如此,他们暴力拆迁导致窑洞坍塌,将我的一些衣物和其他物件全部掩埋,我要求他们将东西给我挖出来时,他们表示东西他们不挖。占用我的庄基,我要求给我另批一处时,他们还表示不给批。
面对庆城镇人民政府这样的处理方案,我很心寒,他们不但不为人民,还在到处欺压人民。我要求,将我的庄基恢复原样,损坏我的财产全部按照市场价赔偿。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庆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2-01-03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您在庆城综合门户网站书记信箱中留言,反映的庆城县公交局修路时非法侵犯个人庄基和个人财产问题,现答复如下:

问题一:反应土地征迁没有文件,只说17600元一亩。经调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庆政办发〔2018〕151号文件精神和2018年10月24日庆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结合该路段实际情况进行征迁补偿的。与实际调查结果不符,故反映事项不属实。

问题二:施工多占用土地,测绘时,并未按照开挖线测绘,面积缩水。经调查,交通局衔接八标施工队和庆城镇、封家洞村委会与你现场复核,施工完全按照设计进行的,而且在征地范围内施工(征地2.3亩,实际施工占地2.23亩),不存在多占土地。反映问题与实际调查情况不符,反应事项不属实

问题三:反应工作人员将你住人的窑洞按300元一个面积、放东西的窑洞按280元一孔、100多年的大树按180元一棵征迁补偿。经调查,你庄基里面共有13孔窑洞,其中有门有窗1孔、有门无窗2孔、有窗无门1孔,无门无窗大小不一的废旧窑洞有8孔,储藏东西的有1孔,62cm的青槐树一棵,工作人员均是按照文件征迁补偿标准给予的补偿。反映问题与实际调查情况不符,反应事项不属实。

问题四:占用你的庄基,要求给你另批一处时,他们表示不给批。经调查,当时宅基地审批业务停办,现在你户若有建房需求,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请你按程序向村委会申请,待审批后建设。

问题五:将你的庄基恢复原貌,损坏你的财产全部按照市场价赔偿。经调查,你的庄基已经按照征迁补偿标准全部征迁补偿到位,不存在恢复原貌问题。施工前3个月镇村干部和施工队已经向你告知,及时搬出需要的物品,否则,施工队将按废弃物予以处理。施工期间,你本人也多次到现场查看,窑洞内是否有有用物品未知。交通局已衔接施工队,要求挖开已封窑口查看,若有有价值物品,将由交通局和庆城镇衔接施工队与你协商予以赔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城县庆城镇人民政府

                                                                      20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