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 领导信箱 > 信件内容
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业用地的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来信人 陈** 来信日期 2021-11-01
信件索引号 202100201
信件内容
    我是庆阳市庆城县驿马镇熊家庙办事处米家川村陈庄自然村村民,2016年11月11日我家将4亩自家承包地流转给一名姓名为金某的男子,并签署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期为10年,口头约定用于种树或其他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农业使用。
   但是随后该流转土地并未进行农业用途,一家名为 庆阳市米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企业用作了工业建设和工业使用,主要进行饮用水和啤酒的生产,经了解相关法律后我认为该行为涉嫌违法违规,于是2021年3月18日,我打电话和发微信询问了米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备注;有微信聊天记录),3月28日我致电《土地承包合同》上金某留存的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到金某(备注:有电话录音)。4月11日我正式给金某和庆阳米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发出《沟通函》(备注:有快递单寄存底单)进行询问沟通,4月12日我再次致电《土地承包合同》留存电话号码,依然无法联系到(备注:可提供电话录音 )金某。截止今日,金某和庆阳米良农业发展公司没有给出任何答复或解释。
    就金某和庆阳米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农业用地情况,我于2021年4月、5月、9月、10月、多次联系米家川村支书盖某家和办事处党委书记杨书记,截止今日,流转土地处理方式和结果仍然杳无音信,流转用地上的违法违规建设和使用仍在进行中,流转用地的污染和损坏已经不可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熊家庙办事处 回复日期 2021-11-08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关于“农业用地的违法违规使用问题”的问题,我办已收悉,现说明如下:

2016年11月,米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米家川村陈庄组村民陈某明(信访人父亲)自行协商,流转土地4亩,用于企业生产用地,流转期限10年(合同期限从2017年1月到2026年12月止),每亩土地流转费150元,4亩土地6000元,双方约定一次性支付清。现将相关问题作以回复。

1、关于土地用途问题。我办已积极协调县上相关部门对企业用地进行了实地勘测,相关问题正在积极协调处理,我办及时配合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国土空间调规,现已将相关资料提交到了国土资源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核和完善后,第三方机构已将所有国土空间调规资料上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由于国土空间调整规划需要全省统筹安排,结果正在积极办理之中。

2、关于土地赔偿问题。我办积极成立了由乡村干部组成的工作组就双方土地补偿问题进行调处,由于流转合同期限未到,经过调解双方之间就土地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我办将积极与陈先生、企业再就土地补偿问题进行协调,按照相关土地流转政策,尽快促使陈先生的土地补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我们虚心接受,认真对待,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庆城县熊家庙办事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