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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2009-2010年县林草局在我家约30亩耕地种植苗木是否合规
来信人 俄** 来信日期 2021-10-27
信件索引号 202100197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
   您好!
   我是庆城县庆城镇封家洞大队俄肴自然村村民,2009-2010年前后,县林草局在杏树山我家约30亩耕地种植苗木,当时我现场询问缘由,工作人员以县上要求,统一栽种为由,如有阻拦将会来抓人,将约30亩耕地种植柏树、沙棘、杏树等苗木。
   多年来以为是退耕还林政策,对此未提出异议。但在近期了解到当时并未有退耕还林政策,便与县林草局办公室及退耕办询问当时苗木的种植原因。开始林草局以谁栽种的、有没有证据、他们不清楚等理由推诿。经我多次沟通,县林草局联系镇政府、村支部等领导现场实地勘察,后告知我当时栽种时已无人耕种为由,将杏树山所有荒地及耕地全部栽种苗木,还说当时栽种时我为什么现场不阻拦,有没有证据。如想现在恢复耕地或补偿损失,可向县林草局提出书面申请,批复后将所有苗木自行出售。但事实是当时部分地里种植了中药板蓝根,其余为秋地,未到种植时节。且个人认为自行将所栽种苗木出售不符合国家青山绿水的政策,甚至违法,当时谁负责栽种就应负责恢复和处理,而不是一句让我自己处理和想办法。  现镇政府和林草局领导都不愿为此事继续沟通和处理,说我不明事理、让我该找谁找谁等说辞推诿。
   在此向您寻求帮助,恳请相关单位查阅2009-2010年期间是否有政策要求将我家耕地栽种苗木,如有,我将坚决执行政策,对此事不在题任何诉求。如无,能否按违规占用耕地进行补偿。
   为盼!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委办 回复日期 2021-11-03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林草局、庆城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家现有两口人,20178月土地确权登记时共确认承包耕地45.51亩,绝大部分为山地,其中含29.1亩已栽植树木的土地,确权证书上显示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已栽植树木的土地,系2010年前后县上在东西二川实施的荒山、荒沟、荒坡整流域治理和绿色长廊工程,在部分不具备耕种、立地条件较差的农户承包地栽植了以油松、沙棘、栜槐为主的树木,对环江、柔远河流经我县境内的面山全部进行绿化。其中,涉及您所在的俄肴自然村26户群众137亩承包地,县林草部门对您的已栽植树木的53亩土地,按每亩7元的标准进行了补助,从2019年至今共为您发放天保补助资金4400多元。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每年以15万亩的规模整山、整沟、整流域推进实施“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全县7年累计完成造林107.8万亩。在该工程推进过程中,对部分弃耕地实施了苗林产业。因您已栽植树木的土地属历年造林地,且部分土地属基本农田,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相关规定,暂不能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范围。针对这一情况,县上在充分摸底登记的基础上,于2020年向省、市上报了符合退耕条件、已栽植苗木且未纳入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面积。下一步,县上将积极向国家、省、市退耕办进行汇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待逐级申报审批后,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农户补偿。

如有其他具体问题,您可向县林草局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县林草局   0934-322288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