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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凤都名邸物业费收取事宜咨询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21-07-19
信件索引号 202100122
信件内容
书记您好,打扰您特别不好意思,但是心中有惑,我是庆城县凤都名邸新业主,目前该小区还没有交付,通知我们验房,但是今年5月份去验房发现一些质量及建设问题,提出整改,在未验房的情况下物业公司让我们交2022年一整年的物业费,这个是否合理?购房合同里是1.3元/㎡,但是收费口头告知我们是1.5元/㎡,这个收费依据是来自哪里?我们要相关文件,但是他们没有应答;该房晚于交付,违约金是按照什么时间计算?起止时间是否政府相关部门要给个时间点,其次我在问到这块事时,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免今年的物业费为辞解决违约金事宜,我认为不合理,房屋没有通过住建部门验收,产生的物业费由开放商承担,这个政策里有规定。最后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费收费依据是什么?已经收取装修保证金1000元下还有这个费用?这个小区什么时间验收?已经晚交房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委办 回复日期 2021-07-24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房产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您反映凤都名邸物业公司在未验房的情况下让住户缴纳2022年物业费是否合理的问题。

经查,凤都名邸小区延迟交房主要原因是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停工造成的。目前,该小区已于今年 6月份开始交付使用。当时开发商同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明确约定,该小区的物业服务由庆城县恒森物业公司提供,物业费为1.3/平方米//户,现实际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是庆城县名邸物业管理公司,物业费收取标准为1.5/平方米//户。由于该物业公司前期运行费用较高,在交房时为业主减免了2021年下半年的物业服务费,同时提前向业主收取2022年度的物业费。针对该物业公司提前向业主收取2022年物业服务费的问题,县房产服务中心已责令该物业公司在当年度年初进行收取,禁止提前向业主收取。

2.关于您反映装修管理费收费没有依据的问题。

依据202118日庆阳市发改委印发的《庆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暂行)》文件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区)按照暂行通知结合本县实际,自行确定物业收费标准”,该小区物业费收取的1.5/平方米//户属于合理范围。

3.关于您反映因没有通过综合验收产生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的问题。

经核查,由于延期交房、未通过综合验收等原因,开发商表示愿意承担业主半年的物业费用,该小区物业公司未向住户收取2021年下半年的物业费。

4.关于您反映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无依据的问题。

经核查,该物业公司向住户收取装修保证金1000/户、装修管理费6/平方米/户,收取商业住户保证金20/平方米/户、装修管理费8/平方米/户。依据202118日庆阳市发改委印发的《庆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暂行)》文件规定:“装修期间垃圾清运费为3/平米/户,具体服务内容为设置装修垃圾倾倒点、装修垃圾清运处理费。装修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平米/户,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电梯等公共部位的包装、电梯运送家具、电梯运送装修材料、装修巡查、卫生清洁、为业主提供各类资料和装修档案管理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房屋装修保证金按照高层住宅2000/户、多层住户1000/户的标准进行收费,各县区按照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县区实际,自行确定物业收费标准”。因此,物业方向住宅户收取的6/平米/户的物业管理费和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符合政策规定,装修保证金在业主装修房屋时收取,一个供暖期后可退。若住户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有其他异议,建议待该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时,及时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就物业相关收费事宜进行商讨解决。

如有其他具体问题,您可向县房产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  县房产服务中心    0934-322233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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