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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金帝苑物业公司电费收取违规的问题
来信人 金** 来信日期 2021-01-29
信件索引号 202100021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庆城县金帝苑B区的一个居民,现在小区所有居民都使用的是物业的转供电,所有的电费都由物业公司代收,用户凭点卡预存买电,而且买电时设卡,2021年1月份就要收取全年物业费用,不管住户入住时间和物业费是否到期,不交物业费的电卡最多充值200元电费。而且小区变压器维护不及时,经常停电和电压不稳,很多居民家用电器受损。因此,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收费政策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转供电主体不得强制限定最低或最高购电金额(电量)”、“小区供配电设施经由电网企业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电网企业,由电网企业对终端用户直接“一户一表”供电到户并对供配电设施进行维护”的政策,请领导协调将转供电变为直供电,提高我们小区的居住质量。感谢领导!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委办 回复日期 2021-02-03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房产中心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金帝苑B区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物业费及电费”的问题。

经查,金帝苑B区的物业服务由庆城县恒通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为了便于管理,该物业公司按照业主不同的交房时间,统一将交房当年物业费核算到12底进行收取。自此以后,在每年年初开始收取全年物业费,对于12月底仍未缴清当年物业费的住户,在住户到物业公司购电时会督促其缴纳。

经与县供电公司沟通确认,该小区使用的是转供电,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且该小区由于建成世间较长,电线存在老化现象、市场水电价浮动,加之电表有损坏现象,为避免电表损坏造成业主断电,物业公司建议业主每次最多充200元电费。参照我县其他小区业主充电充水情况,经县房产服务中心综合研判对比,认为该物业公司提出的每次充200元的要求合理。同时,县房产服务中心已责令该物业公司积极配合业主,共同维护好小区的良性发展。

二、关于您反映“将业主用电转为直供电”的问题。

经县房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县供电公司积极协调,小区住户若需将转供电转为直供电,需到县供电公司申报项目,待批准资金拨付到位后即可进行改造。您如有其他具体事宜,可向县房产中心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934-322233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20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