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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我们的补助款在何方
来信人 封** 来信日期 2021-01-13
信件索引号 202100011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庆城县玄马镇老庄村村民,在2015年我和弟弟借助易地扶贫搬迁的项目在庆城县玄马镇玄马村的居民点我们每人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村上的干部说抓住这次机会每户国家能给你们补助2万元,时至今日都没有拿到手,我去年和今年多次到玄马镇去咨询补助款的事,他们说让我到发改局去咨询,说这个工程的实施单位是庆城县发改局,我又到发改局,第一次去他们说当时主管该工程的同志姓龙他人不在,第二次去有位姓唐的同志说他们查一下,让我们先回去。姓唐的同志过了几天打电话说给我们每户补助了2万块钱,他查了补给施工单位了,我就搞不明白国家给我们补助的钱为啥要给施工单位呢,当时买房我们给村上提供了一折通,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信息,为何把该是我们的钱补助给别人呢,是当时主管的同志疏忽还是另有原因,恳请领导能解决我们的补助款!!!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玄马镇 回复日期 2021-01-18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我镇接到“关于易地搬迁补助资金未发放”信件处理单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抽调工作组与项目实施村、施工企业及有关部门沟通衔接,答复如下:

  经查,该易地搬迁项目为招标工程,各项补助资金应全部拨付给施工企业,群众购房款除银行贷款之外,下剩部分均由农户自筹解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群众已将自筹资金足额兑付给施工企业。随后,国家又有相关的补助政策。因此,导致信访人等部分群众多交房款2万元,需施工企业负责向群众退回。目前,由于该易地搬迁点部分群众尚未交清下剩自筹资金,致使施工企业无力回退群众多交房款。

  针对此项问题,我镇将积极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协调解决:一是向涉及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疑虑;二是督促拖欠房款群众尽快筹措资金,及时交付下剩房款;三是协调施工企业自筹资金,尽快回退群众多交房款。

                            庆城县玄马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