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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森林使用权纠纷
来信人 杜** 来信日期 2021-01-07
信件索引号 202100003
信件内容
                  关于李某军滥用职权及贪污问题的举报

    我是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太白梁乡柳树庄村碾岔自然村村民,现举报我村村长在任职期间违纪问题:
    一、滥用职权
    我家的林地位于我村背后湾共有77亩,我们家对此块地从2009年开始使用至今,从无出过纠纷问题,2020年12月份由于修建桥,挖管线占用林地,国家给予补贴的时候,村长就说我家林地的有一块使用权为他二叔李某汉所有,并且村长还滥用职权补了林地产权证明,协同大队将我家其中一块地的产权处理给了李某汉。平时村长在村里霸道行事,自己也号称“他在本村说一,没人敢说二”。对于我家林地纠纷我家也敢怒不敢言,直到现在知道可以网上反馈才进行举报,望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解决。
    二、贪污问题
    之前村长组织村民挡石油车辆,处理以后给了我村五千元,村长承诺将用这笔钱给村里修路,但是很长时间过去了,这笔钱没了音讯,我村的路也没修,钱也没有着落。
    
   
   
      2021年1月7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委办 回复日期 2021-01-12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纪委监委、太白梁乡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您反映“202012月油田管线经过您和李某汉(系李某君二叔)家林地时,太白梁乡柳树庄村碾岔自然村组长李某君利用职权补办林地产权证明,将您家一块林地处理给李某汉”的问题。

经查,太白梁乡柳树庄村碾岔自然村共有村民18户,其中2户长期外出无人,2008年至2012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登记时,该自然村村民在时任村支书柳某刚的指导下,由村民会议共同商议推选6人组成分配小组,按距每户庄院及耕地就近原则进行划片分块,多退少补,并组织每户1人(共16人)将全自然村所有荒地进行了踏勘摸底并经估算林地面积约为3052.6亩,其中集体林地132亩,其余林地按全自然村总人口87人平均分配,每人33.5亩。您家3口人,庄院及耕地周围荒地约141亩,高于平均标准40亩,因李某汉、李某湖与您家邻近,故按分配办法分给李某汉30亩,李某湖10亩,该分配方案在全组村民同意后,进行了统一登记造册和公示上报。

经县乡工作人员查阅《会议记录》《林权证》,走访时任村支书、分配小组成员及部分村民,均证明发生争议的30亩林地当时是分给李某汉的。因涉及地块较多,但《林权证》上只有3页,最多只能填写6个班块,故增加了附页,并在附页上加盖了“庆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骑缝章,因此不存在补办林地产权证明,将您家一块林地处理给李某汉的问题。

202012月油田管线经过您和李某汉家林地时,管线埋在您家林地里,过沟跨越墩在李某汉林地里,埋管线及墩子都有补偿,您父亲认为补偿是自己的,因此和李某汉发生纠纷。村组干部多次到实地查看并调解,提出以《林权证》为准予以补偿,您父亲不同意。2021111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再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以《林权证》为准予以补偿。

2、关于您反映“油田车辆损坏村组道路,协调处理了5000元不知去向”的问题。

20205月份,某油田大修队搬离时经过碾岔自然村砂石路,造成部分路段损毁,村民要求该大修队修复损毁路段或赔偿5000元。由于该大修队所属油田作业区派遣装载机对损毁路段进行了整修,故未给予现金赔偿,目前该条组道路面平整,可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如有其他具体问题,您可向太白梁乡人民政府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934-59532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