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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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军人优待金 | ||
来信人 | 赵** | 来信日期 | 2020-12-25 |
信件索引号 | 202000257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从咱们县18年参军入伍,今年义务兵已服役期满,通过大学生士兵提干考取了军校,但是自我服役至今家庭未收到优待金,加上我是在青海高原服役,服役期间的高原补助也未发放。根据《兵役法》第五十八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我打电话到军人事务局咨询,他的回复是退伍回去才给发放。我认为这样不合理,义务兵期间的对家庭补助的优待金为什么要退伍再发放,加之现在我已考学,军旅生涯也算才真正开始,退伍转业可能也是至少十几年之后。所以,希望领导能帮解决这个问题,我也将安心卫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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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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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委办 | 回复日期 | 2020-12-25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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