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您反映“凤城国际小区物业公司未与业主签订物业合同,未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的问题。
经查,2017年7月15日兰州虹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庆城县虹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凤城国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庆城县虹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限至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合同之日。由于当时且至目前该小区一直未成立业委会,小区业主也未申请成立业委会,致使无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县房管局已督促庆城县虹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尽快组织该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或成立业委会,由业主自行选聘适宜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进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该小区仅在物业办公室公示了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依据,未按要求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县房管局已督促庆城县虹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公示,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2、关于您反映该小区“未公示物业收支明细”的问题。
经查,该物业公司确实存在未公示物业收支明细的问题,经县房管局与该物业公司协调,物业公司已于12月22日公示了2020年该小区的物业收支明细。因2017-2019年的物业收支明细正在重新核算,待核算结束后再予以公示。
3、关于您反映该小区“未设置平面示意图、小区路标”的问题。
经县住建局、房管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小区共有2栋住宅楼288户住户,布局简洁明了,无需设置平面示意图。设有南北2个进出口,且南北两边消防通道都有明确指示标牌,暂无增设路标的必要。
4、关于您反映该小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经查,该物业公司已建立了小区业主网格群,一旦有业主反映窗户、门、水龙头、电灯、电源开关等损坏、下水道堵塞等问题,物业公司会派专人进行检查整改,并及时予以更换维修。县房管局已督促物业公司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5、关于您反映该小区“停车场乱停乱放”的问题。
经查,该小区为商住综合小区,其地下停车场修建时是面向全社会设计的,非小区住户专属。业主车辆按每天4元的标准收取,小区业主车辆与社会车辆进入较为频繁,部分车辆未按指示要求停放,县房管局已责成该物业公司对地下停车场的乱停乱放问题进行整改,并安排专人负责指引管理车辆停放。同时物业公司已向业主及其他车主提出倡议,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共同管理地下停车场。
6、关于您反映该小区“未设立火灾、水浸、电梯困人、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等应急预案”的问题。
经查,该小区属于商住综合小区,火灾、水浸、电梯困人、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且安排了相关专业部门、专业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7、关于您反映该小区“物业公司员工持《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不达标”的问题。
经查,依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删掉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规定,因此物业公司从业人员不再有持证率的硬性规定。
8、关于您反映该小区“无公共娱乐设施、宣传栏、信报箱和文化雕塑”的问题。
经查,受建设场地限制,该小区未专门设置公共娱乐设施、信报箱和文化雕塑,但该小区东边设有民生活动广场、大型LED宣传栏,该广场面向社会开放,可以满足业主健身、娱乐等生活需求。
9、关于您反映该小区“未合理布设垃圾桶”的问题。
经查,该小区北入口设有2个大型垃圾箱,距楼门不足20米,同时为了兼顾全体业主的健康、安全及小区美观,暂无设立其他垃圾桶的必要。
10、关于您反映该小区“未合理规划电动车停车位”的问题。
经查,该小区2010年办理了相关规划用地手续,按当时施工图纸并未规划电动车停车位,同时为了消防安全,未设置电动车停车位。
11、关于您反映该小区“未定期除虫害”的问题。
经查,该小区曾有个别业主反映楼内出现过蟑螂,物业公司当时组织人员对楼道开展喷药除虫作业,在喷洒药液前通过张贴通知或在微信群通知业主注意事项,并为部分住户发放了除虫药。县房管局已督促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卫生保洁和虫害防治,确保小区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其他具体事宜,您可向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县住建局 0934-3222259
县房管局 0934-322233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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