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 领导信箱 > 信件内容
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异地就医报销问题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0-08-26
信件索引号 202000194
信件内容
书记您好,我母亲侯喜会,今年2月份出现左侧手脚麻木的症状,一直在庆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大夫的治疗方向为脑神经方面,没有做仪器系统检查,每次治疗大夫按疗程开中药及营养神经方面的药物,今年5月份左右开始出现手脚麻木没有知觉无法活动的症状,吃药后没有改善。我本人目前居住兰州,8月份邀请母亲来兰州居住,8月17日因出现手脚无知觉的症状,挂兰大二院急症入院,转骨科以颈椎管狭窄住院,后多次核磁共振确诊脊髓炎于8月24日转入神经内科,那种性质的脊髓炎仍在检查中,目前仍在住院治疗。了解政策异地就医报销需要转院单并备案,但是庆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及县级医院以未见到病人为由拒绝开转院单,去政务大厅报备也因无急症病历或转院单为由不予报备,但是兰大二院的治疗还未结束,病历目前无法出具。目前兰大二院已经以我方无法出具转院单而要求我们自费,入院9天已经花费将近1万,而且病情还不明朗,后续住院治疗费用还不清晰,母亲因花费过大有决绝治疗之意。对您造成的麻烦深表歉意,但是家人多次奔跑于医院于县政务大厅都没能解决问题。请问书记像我母亲这种情况该如何使用合作医疗?出院后还能否使用农村医疗报销费用?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委办 回复日期 2020-08-30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医保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母亲侯某会于817日出现手脚无知觉症状后到兰大二院就医治疗,因入院前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按政策规定无法备案,当时不能直接报销医疗费。

经县医保局协调研究决定,待您母亲出院后返回户籍地卫生院审核住院资料,若情况属实,符合政策规定的无需履行转诊转院情况,可以予以报销,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已将处理情况向您作了解释说明。如有其他具体事宜,您可向县医保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934-3210528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202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