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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危窑改造政策扶持咨询
来信人 陇** 来信日期 2020-08-22
信件索引号 202000192
信件内容
危窑改造政策扶持咨询 

尊敬的梁县长:

您好!我是原籍庆城县,以前在庆城县工作,后被选调省直单位工作的一名庆城人。这几年每次回老家,都感觉庆城在您的强有力带领下,全县人民辛勤奋斗中取得的日新月异新变化,我由衷地为中国名城山水庆城而高兴,由衷地感谢您为咱们庆城县所做的巨大贡献。

现在我有这么一件事麻烦家乡的领导:我岳父樊兴明系驿马镇夏涝池行政村新庄自然村人。岳父母均76岁,且岳母多年有病,两人均失去劳动力多年。其所居窑洞多年失修,数个窑中均支撑多个木柱勉强居住。近几年其本人多次申请危窑改造或重建,村上也曾一度将其列入危窑改造农户名单,但随后村上多年以来未落实。

前几日,也就是2020年8月19日,村委会对我岳父下达了一份《农村危房(窑)搬离告知书》,限其三天后必须搬出窑洞,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该镇政府、村委会概均不承担。现岳父无处可搬,问及无处可搬情况是否有啥搬迁方面的政策扶持,村委会的解释是无任何政策扶持或政策资助。

尊敬的县领导,我现在的问题是:麻烦梁县长过问一下,一是像我岳父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当地低保户,且其多年一直未享受过低保政策和其他经济救助。二是据我了解,该村其他人都享受过最初危房(窑)改造政策补贴款14000元,且享受人的子女有多户均在县上担任公务员。2020年又是省政府主导的危房(窑)改建收尾时期,像我岳父这种情形是否属于应该享受危窑改建政策扶持的情况。若窑洞真的塌了,镇政府真的会没有责任吗?

谢谢梁县长!


2020年8月22日

附:2020年8月19日我岳父收到的告知书


农村危房(窑)搬离告知书

樊兴明户(单位):

因你用于居住的窑洞,存在安全隐患,对你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限你于2020年8月22日前搬离,并进行整改。

逾期未搬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你户自行承担。

此告知书一式三份。(镇政府、村委会、农户各留一份)

户主(签字):樊兴明

送达人(签字):黄正宪 刘峰

驿马镇夏涝池村委会

2020年8月18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20-08-26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我局接到信访件后,立即派人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信访人反映其岳父居住窑洞年久失修,村上列入危房改造计划,一直未落实及2020年8月19日村委会下达《农村危(窑)房搬离告知书》限期搬离,其岳父无处可搬等问题。

经调查,2017年信访人岳父提出改造申请,村民小组将申请上报村委会,计划将其列入当年改造对象,但在村干部实地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时,信访人岳父自愿放弃改造,因此未列入改造计划。

信访人岳父与其妻两人居住在窑洞,均已75岁高龄,有三子一女,长子、次子均在新庄组有安全住房,三子是一名人民教师,在驿马镇温馨苑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女儿无业,女婿在省公安厅工作。

根据《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中“子女分户拆户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且子女有安全住房并能满足居住需求的,可不列入危房改造”,考虑信访人岳父和岳母年事已高,子女均有安全住房,且能满足正常居住需求,责成由乡村召开信访人岳父家庭会议,确定老人的赡养问题,搬到其子女安全住房处居住,并切实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