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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庆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递补3名人员
来信人 胡** 来信日期 2020-02-03
信件索引号 202000016
信件内容
尊敬的葛书记,您好,感谢您阅读我的信件,庆城县公安局10月25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共招录100名人员,但招录人员中有自动放弃者,随后公安局进行递补(递补本应是按照综合成绩进行顺延),但递补的人员中有笔试成绩都未合格,体能测试、面试环节均未进入(这两项成绩均无)却依然进入了辅警队伍。对于递补的程序和原则,心中存有疑惑,请相关部门进行解答,并予以公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20-02-06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庆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其中男性90名、女性10名),并对县公安局原有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对此,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从20191020日至2020120日,县人社局、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考察考核、体检、政审、公示、岗位培训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各环节的组织和实施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关于您反映的公开招聘过程中递补3名人员成绩不合格问题。经查,20191225日至26日,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文件规定及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70%+体能测评成绩×20%+面试成绩×10%,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县岐伯中医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100人进行了体检。经体检,合格97(其中2人未参加体检,1人体检不合格,此3人均为男性),体检缺额3人。按照《庆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等额递补3(男性综合成绩排名第91名胡某乐,综合成绩62.5分,其中笔试成绩60.2分、体能测评60分、面试成绩83.57分;男性综合成绩排名第92名蔡某,综合成绩62.48分,其中笔试成绩47.4分、体能测评100分、面试成绩93分;男性综合成绩排名第93名夏某沛,综合成绩62.17分,其中笔试成绩55.8分、体能测评70分、面试成绩91.14分)后达到100人,并于次日对递补人员组织进行了体检,体检结果均为合格。

2019122730日,由县公安局负责对拟聘用的100名体检合格对象进行了政审,其中政审合格98人,不合格2(均为男性)。按照《庆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等额递补2(男性综合成绩排名第94名杨某清,综合成绩62分,其中笔试成绩48.6分、体能测评100分、面试成绩81分;男性综合成绩排名第95名孙某权,综合成绩62分,其中笔试成绩48.6分、体能测评100分、面试成绩79分)后进行了体检、政审,此2人体检结果、政审结论均为合格。

20201620日,由县公安局组织在庆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对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进行了封闭式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期间,有1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男性),按照《庆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等额递补1(男性综合成绩排名第96名任某权,综合成绩61.86分,其中笔试成绩58.6分、体能测评60分、面试成绩88.43分)后进行了体检、政审,此人体检结果、政审结论均为合格。

综上所述,在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中,从体检环节开始,不合格人员均按照《庆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以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了等额递补,先后共递补6人,并对此6人进行了体检、政审且体检结果、政审结论均为合格,不存在笔试成绩不合格、无体能测评、无面试成绩而予以递补的现象。

由于您所留联系电话为空号,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并向您就庆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进行详细地政策解释和情况说明。如您对此答复意见或庆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有疑义,可向县公安局(0934-5994028)或县人社局(0934-3222536)进行反映,也可前往县人社局查询相关招聘资料,县人社局将积极配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2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