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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拆迁户的困难
来信人 虎** 来信日期 2019-05-02
信件索引号 201900090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们是桐川乡张旗村G309板桥至小园子(甘宁界)公路工程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项目征地及房屋拆迁户。现有情况向您反映!
   去年在村干部及乡镇干部的动员下,我们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发展本地经济建设,在村委及镇政府的陪同下建设甲方将我们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丈量登记,拿出县上的红头文件进行宣传并承诺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所有款项,我们按时从房屋中搬出配合政府及甲方拆迁建设。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施工多日,询问征地甲方何时付清款项但甲方一拖再拖。
   我们现有几点疑惑:第一、征地拆迁后甲方以我们被征地拆迁村民不需要征地合同为由未和我们签署征地合同等合法手续,我们在政府官方网站也查询到该项目用地的批复公告,请问该项目是否合法?第二、因为征地甲方和我们未签署征地合同也未付清全部款项,我们是否有权利索回被征土地进行复耕?政府的工作我们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并大力支持,并无拖延阻拦之事。
   请政府给我们尽快给予明确答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9-05-07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一、反映问题

    张旗村G309板桥至小园子(甘宁界)公路工程征地款未兑付;甲方以征地拆迁村民不需要合同,没有和被征迁户签订征用土地合同,该项目是否合法;没有合同也没有付征地款,是否有权索回被征土地并复耕。

  二、调查情况

  2018年10月,甘肃交建集团陇东项目管理处在G309线沿线新建桐川养护工区,该工程涉及桐川镇张旗村八虎洼自然村6户群众、征用拆迁庄基3处(二户),占地44.68亩,依据《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庆阳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庆国土资发[2010]320号)和《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甜罗高速公路控制性单体工程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庆政国土资发[2017]23号),由桐川镇政府、张旗村委会干部与相关农户及其委托代理人组成专项工作组,通过现场测量登记、依文件标准进行评估,确定了庄基拆迁补偿款、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包括庄基补偿款、树木和青苗补偿款)和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款。其中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已于2018年全部支付,土地征用补偿款因项目管理处未及时转账到县自然资源局而至今无法给涉及群众兑付。

  三、处理结果

  经桐川镇政府与该项目管理处多次衔接,获悉该项目因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问题,导致征地款不能及时汇入县自然资源局账户,因此桐川镇政府不能为相关群众及时兑付安置补偿款。目前,该项目管理处正在协调办理手续之中。  

                     庆城县桐川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