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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关于今年出让北区政府住宅楼无法过户的情况反应 | ||
| 来信人 | 许** | 来信日期 | 2019-04-09 |
| 信件索引号 | 201900070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梁县长您好!
2005年北区开发,县委.县政府北迁,同时县委.县政府.土地局.教育局.政法委.人劳局分别在北区建住宅楼4栋204套,鼓励干部职工购买,我购买了政府住宅楼一套.2017年7月退休,子女均在西峰,我本人去年又患重病需要投靠子女,所以今年就协议卖了这套房子,随去政务大厅不动产局窗口办理过户,工作人员告诉我:不能过户.原因是:这些房子用地,县政府没有分割给住户落宗,交纳土地出让金.我很诧异,据了解我们这一块去年卖了房子的交纳了土地出让金都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怎麽就过不成了,今年我房子已卖,买方已交纳部分房款,因不能及时过户而发生了经济纠纷无法解决,这样的情况今年不至我一家,敬请县长在百忙中抽空尽快研究这些房子土地分割,给住户落宗,使出让房子的用户交纳土地出让金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为盼.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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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
| 回复部门 | 电子政务办 | 回复日期 | 2019-04-13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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