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关于309国道施工损害民用财产及相关问题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1、你家水窖为砖箍水窖,征用标准1400元是否达标;
2、309国道施工期间占用你家门前地方,且施工原因导致门前房屋裂缝,是否应该有补偿;
3、本次309国道相比以前宽度变窄,原有人行道占用后你村有相应赔付款,你家没有分到赔偿款及分配标准如何;
4、农村低保发放规定。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2018年7月30日,高楼乡人民政府《关于张会峰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政府发﹝2018﹞233号)已对你关于309国道施工方长期碾压其家门前道路,致使水窖被压塌,不能使用,请求解决的问题作出答复,你本人同意答复意见并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结合(政府发﹝2018﹞233号)答复意见书,2018年12月13日,高楼镇组织工作人员就《309国道施工损害民用财产及相关问题的投诉》进行调查,与你进行交流,询问基本情况及事情经过,又同时召集村干部与你进行座谈,给予你相关政策解释和宣传。
1、你家水窖为砖箍水窖,征用标准1400元是否达标的问题,经与309国道业主方协调,征用标准将予以增加;
2、309国道施工期间占用你家门前地方,且施工原因导致门前房屋裂缝,情况基本属实;
3、309国道老路基宽度较宽,但新修实际路面及边沟未达到老路基宽度,故不存在征用自然村人行道及赔偿问题;
4、经核实,你提及的低保写的甲的名字,甲拿到钱后还要分给乙一部分的现象,情况不属实,不存在此类情况,且2018年你家未享受农村低保。
三、处理意见
1、你家水窖为砖箍水窖,征用标准1400元是否达标的问题。经与309国道业主方协调,征用标准将予以增加,经你本人同意,在原征用的基础上增加10m³,共计征用费:贰仟零肆拾元整(¥2040元),并签订协议书承诺就水窖问题息诉罢访;
2、309国道施工期间占用你家门前地方,且施工原因导致门前房屋裂缝,工作人员多次与309国道施工方协调,目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作人员建议你可以直接向309国道施工方项目部进行投诉,镇村协调人员跟进协调;
3、本次309国道相比以前宽度变窄,原有人行道占用后你村有相应赔付款,你家没有分到赔偿款及分配标准如何的问题。309国道老路基宽度较宽,但新修实际路面及边沟未达到老路基宽度,故不存在征用自然村人行道及赔偿问题;
4、高楼村不存在你所提及的农村低保的发放及享受情况。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第34条规定,你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庆城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再不受理。
庆城县高楼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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