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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村资金合作社退股问题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18-12-01
信件索引号 201800012
信件内容
现在各村的资金合作社的钱县上金融办已经收回去了,那为什么当时一定让每位农户缴的入股1000元钱的现在还没退,这可能是现在各乡镇个村的共性问题,望解决。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信访办 回复日期 2018-12-05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2018年12月3日,接到关于群众反应资金合作社退股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合作社成立背景

为有效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难贷款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试点工作,以金融大扶贫助推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2015年5月28日,市政府下发了《庆阳市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庆政发(2015)60号。经过县乡两级政府不懈努力,至2015年10月底,全县共注册成立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153个,占全县行政村的100%,入社社员1.8万人。

二、合作社资金来源

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有5个方面,即银行扶持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贷款+财政专项补助+社员入股资金(公司、农户、个体工商户)+社会捐助+资金使用占用费结余。其中信贷支持、财政专项补助、股金筹集方式如下:1、信贷支持。合作银行按照县联社集中提交的各合作社农户贷款总需求,实行一次授信、统一放贷。(目前与我市合作的银行为兰州银行,提供的信贷产品名称为“金桥工程”)2、财政专项补助。县政府给每个行政村一次性注资20万元,作为合作社原始资本金(县上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对村级资金合作社分三次注入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060万元)。3、股金筹集。除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外,设立基准合作金股,原则上每股不低于1000元,社员自愿入股,持股数量既可以只取得基准股,也可以多持,但单户持股比例最高不超过资本金总额的10%。所有股金必须以货币出资,不得以实物、贷款或其他方式入股。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和社员入股资金可以作为注册资本金。同时规定合作社实行年度强制分红,社员入股年收益分红按4.8%的标准执行,分红只对入股社员进行,政府投入的扶持资金、捐赠资金不参与分红。

三、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各村资金合作社的钱县上金融办已经收回去,截至目前,我办未将县财政注入的3060万元资本金收回。我县资金合作社目前开展的业务有资本金借款和“金桥工程”贷款以及“精准扶贫贷款”相关业务。按照我县资金合作试点工作方案中的工作原则,群众可自愿加入和退出资金合作社。如果群众与合作社有借款业务,在结清本息后可办理退社事宜,反之则不能退社。

四、意见建议

由于该信件所反映问题表述事实不清甚至失实,建议该群众直接拨打我办工作电话(3258088)或者向合作社所属乡镇前去咨询办理。                                                    

              庆城县金融办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