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 领导信箱 > 信件内容
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退耕还林土地确权
来信人 何** 来信日期 2018-08-06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你好! 
  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来看这份信。我是葛崾岘办事处贾原村彭家洼组村民。2016年春季,我组很多村民的良田地被划为退耕还林范围。当时村委会也让村民签了合同,说退耕后林属于林业局,地还是自己的。2017年土地确权换证后,我组村民发现确权后的土地证上没有了退耕还林的地。询问村委会,得到的答复是全县统一的,再问现在这个地属于谁,回复说他们也不知道。后来我电话咨询了县林业局,林业局回复说林是他们的,地还是我们的,至于没有确权上,得问土地确权部门。 
  请问梁县长,按照国家政策,这个地还是我们的吗?如果是我们的,没有被确权上,我们应该怎么做!我组村民有些剩几亩地,有些人一亩不剩。身为农民,没有了土地,心里实在不踏实!还请县长大人给予回复和处理!我在这里代表本组村民拜谢我们的父母官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8-09-04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于2018年8月6日在庆城综合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反映:葛崾岘办事处贾原村彭家洼组部分村民的良田地2016年春季被划为退耕还林范围,2017年土地确权换证后,村民发现确权后的土地证上没有退耕还林这部分土地,希望给予回复和处理。您反映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我局进行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与县退耕办和葛崾岘办事处共同核实:2016年贾原村彭家洼自然村部分农户的承包地被划为退耕还林范围,当年已栽植了油松林木。按照《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林权证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退耕还林后的林地和林木应登记造册,发放林权证,依法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调整土地承包经营合同。2016年之后,林权登记办证移交县不动产管理局核发办理,建议您向县不动产管理局申请核发林权证书。
  特此回复
                             庆城县农牧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