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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土地,住房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18-08-05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高楼蔡洼村村民,现有人口6人,父母年纪已大父亲残疾多年,母亲也是疾病缠身,常年靠药物维持,妻子在家带小孩,我常年在外靠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我向领导反映两个问题。 
  土地界限问题,临街有我家住房地跟本村村民岳家土地谁多谁少问题相吵多年得不到解决,今年为此也争吵让其叫村上人拉量确认,其本人就是不拉量,大家各执一词请政府出面解决此事。 
  我家现有土地就是给我分的6分地,再就是现住房地(爷爷自留地几分地),由于地形有限盖的房子也很小而且是竖着盖的套间没有院子,加上今年雨水足房子也旧屋内一直漏雨,父母年纪大了想让住新房子可又没合适的地形盖房子,恳请领导实地考察解决住房问题为盼!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8-09-06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经调查,1、当事人父亲为苏家店村民,后搬到高楼村居住,其堂兄将当事人现居住房屋宅基地无偿借于当事人新建住宅,该地块与邻家地块以紧挨学校的院墙上标记为界限,后因学校修建,该墙体翻新后标记毁坏无人识别,当事人认为邻家存在侵占自己土地情况,要求与邻家重新丈量土地。经询问邻家,领家不承认侵占土地一事,而且认为当事人目前侵占了自己土地,而且当事人的土地所有权归其堂兄所有,即使要重新丈量土地,也应与其堂兄进行丈量,当事人无权丈量。2、经调查,当事人出生时为苏家店村民,后落户到高楼蔡洼组后分到蔡洼土地0.6亩,非现住房宅基地,该房屋于2008年建成,经实地察看,房屋状况良好。
  经高楼村村委会调解决定:1、当事人住房用地实际为其堂兄所有,与当事人本人毫无关系;2、当事人其堂兄与邻家岳景相地界划分清楚:以学校墙体损坏竖线处与排水眼为中线东边为当事人其堂兄用地,西边为领家用地。3、以上两项事实村委会会议记录在册,当事人双方分别签字按手印证明情况属实。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第34条规定,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庆城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再不受理。
                          庆城县高楼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