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关于庆城县水岸绿苑一期物业公司经常性为居民拒充电费问题 | ||
| 来信人 | 杨** | 来信日期 | 2018-07-13 |
| 信件索引号 | |||
| 信件内容 |
去年7月份就因为我外出差不在家,家里无电儿子到物业公司充电,结果在无任何告知情况下。因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充电,造成我家冰箱食物大量坏掉,儿子肚子吃坏。今年的上月儿子又去充电被拒绝直充20元,理由又是要交物业费。我回到家未发现小区有任何告知,历年的物业费我也没有欠过。到物业公司询问无人。前几天无电我妻子去充电又被拒绝直充20元,妻子电话问我怎么办?我让问交什么时候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回复2018年的,我说今年还没有到年底,你们还没有服务怎么就交物业费?我要是提前交了你不服务怎么办?先把服务了的上半年物业费给你交了可以吗?再说交物业费你们完全可以告知大家。不能拿国家公民用电来威胁居民呀。经协商无果,我妻子只能充20元电费回家,今天一早我家又无电了,我到物业公司门口无人,因急于上班只能走了。家中就儿子一人还无电。恳请领导能重视一下民生问题,上班族的生活后勤保障问题。谢谢!这完全属于侵犯公民民生自由和需求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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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
| 回复部门 | 电子政务办 | 回复日期 | 2018-08-10 |
| 办理结果 |
水岸绿苑一期有关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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