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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4月23号县医院
来信人 蔡** 来信日期 2018-07-10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梁县长: 
  我是4月23号县医院发生的因没有破腹产大夫导致的产妇死亡,婴儿中度脑瘫事件,到现在没有人解决,婴儿需要大量的钱救助,家里还有两个小孩无人照顾,我母亲要长期在西安接受治疗,实在没办法了,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接近三个月了,还不给我们解决,求求县长为我们百姓说说话,尽快的解决问题,在这里谢谢您。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8-07-10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关于反映“4月23日县医院发生因没有剖腹产大夫导致产妇死亡,婴儿中度脑瘫事件,到现在没有人解决”信件我局已收悉,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进行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4月23日县医院妇产科发生的产妇死亡纠纷一案,经市医调委,县卫计局、信访局、司法局、庆城镇政府及五里坡村委会等调解,于2018年5月2日达成协议,医院一次性支付患者家属死亡赔偿费、丧葬费、子女抚养费、老人赡养费、陪护费、伙食交通费,患者家属不再就此事向医院提出其他要求、索要任何费用。
  患者在县医院分娩时因难产导致患儿出现缺氧情况,当时转到庆阳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但家属不放心要求转到西安市儿童医院进行治疗。经信访局、司法局、县卫计局、庆城镇政府参与调解,县医院与家属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县医院为患者家属先行借款3万元,由家属陪同在西安市儿童医院进行治疗,后续借款需提供前次住院费用票据、住院病历复印件及清单,治疗结束后根据医院承担责任调解处理。
  患儿由家属(信件反映人母亲,身体健康)陪同在西安市儿童医院接受治疗。7月初,家属告知县医院:患儿本次从西安市儿童医院治疗出院,所借3万元已用完(票据在家属手中),间隔两周还需进行下次治疗,要求借款,经县医院核对住院费用票据,票据钱数与借款钱数核对不上,告知患儿家属必须将住院所有票据及病历复印件、住院清单交医院核对。7月11日,患者家属在县长信箱反映问题后,到县医院要求给患儿继续看病并申请借款,县医院于7月23日为患儿家属再次借款1万元。之后,家属再未与县医院联系,现患儿诊治情况不详。 
  事发之后,县卫计局多次与县信访局、司法局、庆城镇、五里坡村委会积极协调,及时处理,并按照补充协议约定,提供了积极帮助,先后借款4万元给患儿家属,让患儿在西安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没有推诿现象。随后,县医院将继续关注患儿治疗情况,并与家属协商解决此事。
              庆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