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我投诉庆城县高楼乡民政局工作人员不作为,我弟弟才28岁就肺癌晚期,符合民政大病救助条件,前期也报过两次费用,去年后半年发生一笔7000元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已经签字报销,回到乡镇民政局报销剩余部分,去过三次都说要满三万才能报,后来我妈又带村书记去了两次确认也是同样回复,今年去问了几次也没结果,3月底又有费用回来,去报的时候,她突然改口说我们那笔7000元费用超过6个月不能给报了,我妈说不是一直说满三万,从没提过说超过六个月不能报的规定,更何况我们还没超过今年5.1号决算期,我就想问,政策再改变也会考虑到过渡期间费用的报销问题吧,也应该从发文之日起发生的费用开始实行的吧,这并不是我们的问题,为什么不给报,难道就因为她没文化,好糊弄就随便三言两句给打发了么? 我妈妈又去找乡长,书记,结果屋子里一群人,书记明明在,说不在,后来我妈说那找乡长,他们又问啥事,我妈妈说了目的以后说他们说管不了让找县上,她走出去之后就听到一群人在笑,是在嘲笑和羞辱她一个没有文化的老太婆么?我妈妈是低保户,就是因为贫困才更在意这个救助,结果就因为这些冷血不作为的工作人员让国家大好惠民政策落不到实地,因为事不关己就踢皮球,大病后期还需要很多费用,就是想早点报销早点看病,少跑点路怎么在这里就那么难?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么?民政局就没有大病救助政策的申请条件及报销条款公示么?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