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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重户及土地确权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18-01-25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王萍,系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玄马镇玄马村山底自然村一村民,现将我的问题反映如下:
  一、戴某某、长子朱某某,次子朱某某。三人均系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南街社区居民,戴某某于2006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因我家户口本为婆婆保管,婆婆不识字,戴某某以骗取的方式拿到我家户口本),在玄马村的帮助下以代某某的名字将三人户口上到我家户口上,落户玄马村山底自然村,城乡双户,此问题我已实名向玄马派出所及玄马村举报,却无任何结果。
  二、在二轮土地承包期间,我按照正常程序,将我种了几十年的土地上报确权,但戴某某从中阻挡,使我无法确权,并到家中破口大骂,所有村民均可作证,而玄马村支书明明知矛盾,但不采取任何措施,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推脱不予签字盖章,其他村民已确权领证,而我无法正常确权。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8-03-08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我镇接到关于《重户及土地确权》的信访件后,经镇主要领导批示,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回复如下:
  据查,王萍的公公朱胜利1999年1月1日签订《庆城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耕地面积为7.5亩,其中川地4.5亩,山地3亩。因2005年玄马村新建小康住宅示范点,需用山根底自然村王萍家中耕地,经协商于2005年7月19日王萍将本家中川地6.4亩与贾国富签订用地协议,置换新农村一套,作为土地补偿费用。2017年土地确权时,将5块9.66亩土地确给王萍,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因王萍和代小红家中有矛盾纠纷村上多次调解无果,所以本次土地承包合同村上没有签字盖章。根据调查情况,王萍本次确权证上多确土地,包含有他人土地。王萍反映庆城镇南街社区居民戴某某及其儿子存在一人两户的问题已经移交玄马派出所具体查处;王萍反应的无法正常确权的问题,王萍已于2月9日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领到手;若有争议,建议应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庆城县玄马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