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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希望有一个家
来信人 任** 来信日期 2017-12-20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好: 
  我叫任保保,家住南极庙村杏园组,在我15岁的时候母亲去世,18岁的时候父亲去世,我一个人生活,自己养活自己,到22岁的时候找了一个对像过日子,可是从小家里穷,挣的钱只能够一家人生活,到现在还没地方住,只能租房孑住,我希望领导能帮帮我,让我有一个住的地方。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8-01-10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经调查: 任保保家共有四口人(妻子及两个孩子),非贫困户,成年后学习砖瓦工,技术成熟,近五年来多在西峰周边工程上打工,结婚后,在西峰长期租住。今年,我镇在年初摸底时,将该户纳入了我镇危窑房改造项目内,任保保3月份筹集资金新建庄基一处(5间地基,小二层),后在贷款过程中,因个人前期贷款未按期归还导致征信记录不良,无法享受贷款政策。
  任保保因个人征信不良无法享受贷款政策,暂时无其他解决办法,待县上出台征信不良人员贷款解决方案后,我镇将按照政策优先考虑解决。
  根据《信访条例》第35条规定,信访人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庆城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驿马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