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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讨要工资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17-12-02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政府: 
  我是一名农民工,在2015年5月份给我们村韦老庄村委会干零活工资2160元。村上说没钱,当时他们叫我给他们写了一个钱款数目条据,也给我没有写欠条。至今无处讨要,请求上级部门给我解决问题。 
                  庆城县驿马镇韦老庄村村民 杨建斌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7-12-25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关于反映庆城县驿马镇韦老庄村委会拖欠工资的信件处理单我局已收悉。
  按照梁县长批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信访人反映“拖欠干零活农民工工资”是2015年4、5月份,经庆城县驿马镇韦老庄村委会时任支书韦德重招用给驿马镇韦老庄村委会维修水池、水罐、花园及假山等与杨建勇二人的工资,维修6天,杨建斌为技工每天工费240元,杨建勇为普工每天工资120元,共计2160元。
  因信访人反映的拖欠工资是2015年4、5月份的工资,已超过两年法定受理时限,建议本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已当面通过书面形式告知本人。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