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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关于参公单位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后事处理 | ||
| 来信人 | 樊** | 来信日期 | 2017-11-15 |
| 信件索引号 | |||
| 信件内容 |
2017年10月31日18点40分左右庆阳市庆城镇西川集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简称西川办职工樊志理在马玲镇钻二街道发生交通事故致职工樊志理命丧当场,具单位有关人员说西川办是参公单位,并且没有交工伤保险,没有工伤保险认定这样的说法,单位现在的主要领导我们平明百姓也见不上,只能见到科长来说事,科长说是总共下来赔偿经济16万左右,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只有这样的处理结果,也不知道领导您是否知道这件事,现在我们只有请求我们庆城县的地方领导您过问此事的处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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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
| 回复部门 | 电子政务办 | 回复日期 | 2018-01-22 |
| 办理结果 |
网民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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