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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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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请帮助尽快解决不公平的待遇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17-11-03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葛书记:您好! 我们是庆城县自来水公司退休职工,2003年3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我们5名老职工的子女(王梅、史文廷、王小燕、陈艳荣、麻艳)安排到公司上班至今。 十三年来,该公司先后安排经理子女等十多名新职工,享受正式职工的一切待遇,我们五个子女执行临时工待遇,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养老保险等。 公司在对待职工待遇问题上工资三等(其他职工3000多元, 我们五个子女2100元,2017年招收临时工2800元),保险两样 (其他职工、2017年招收临时工缴全保险,我们五个子女什么都不缴)。我们认为这样的作法与法、与理都很难讲通。 此情况我们向水务局,劳人局,信访等部门反映,迟迟得不到解决,无奈,今天特向领导反映,求您为我们平头百姓说句公道话,按《劳动法》有关条款规定,解决我们以下诉求,以彰显我们公平公正的社会制度。 一、公司应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三、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按期如数缴纳有关保险。 诉求人:王官赦 史继满 王和平 赵喜梅 缪喜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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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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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电子政务办 | 回复日期 | 2017-12-15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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