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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义顺园二期交钥匙时和原购买时房屋不一致的问题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17-09-14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梁县长:您好! 
  去年12月份我在义顺园二区购买了一套39个面积的单身房。虽然是买的顶账房,但是是在售楼部开出的首付款票据,和售楼部签订的正式合同,然后公积金贷款买的。近期,售楼部电话通知交钥匙,我去实地看了房子,发现房子和当初购买时售楼部提供的平面图不一致,平面图上门是西面开的,而实际门是开在北面。我去找售楼部说是她们又没盖房管不上让我去找物业,物业说他们只是给住户提供服务的让我去找售楼部,找到一个施工的技术员说他们只负责建不管卖。都互相推脱,我让说一个说话顶事的人或者电话又都不说,实在是求助无门,麻烦相关部门能予以解决。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7-10-26
办理结果
发信人: 
  你所反映的关于义顺园二期交钥匙时和原购买时房屋不一致问题的上访件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义顺园住宅二区位于庆城县北区安定路3号,1#楼一层均设计为“单居室”住宅(单身房)。据开发商反映,由于1#楼0101号单身房的门开在西侧影响小区消防通道设置,原设计单位天水建筑设计院出具了变更单,将1-0101号单身房的门设在1#楼的北侧。楼房买受人李珊珊在2016年12月12日购买楼房现场看房时,施工单位已根据设计院的变更单,将1-0101号单身房的所有门洞、窗洞的墙体砌成,楼房买受人是清楚的。买受人若有异议,购买住房属于买卖行为,应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建议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庆城县房地产业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