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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拆除南街庆城中学至北吊桥街道护栏建议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17-07-06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不管出于什么想法还是有关部门的规划,街道是为了大家及社会车辆,群众通行方便,两边的护栏安装后,中间还有双黄线,靠边停车,龟速行车的,后面的车就只有等或缓慢尾随了,超车或者绕行就会压双黄线,在护栏装好不久群众都觉得不科学,不放便,善良的庆城人民也不想惹事,得罪人,忍着,都在想有关部门看到经常的堵车和这样的不合理,庆城宾馆门口的特权红绿灯是否有用,等个红绿灯车可以排到十字街,要安装护栏就安装到街道中间,两边马路就宽过了,你说两边安装的护栏是给自行车的,那你看那个自行车在里面走,护栏隔几步就放个摩托车,三轮车,以上只是个建议,不整改了咱个老百姓木就都凑合着木。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7-08-23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关于群众在庆城综合门户网站反映的将城区南街庆城中学至北吊桥街道护栏拆除、护栏拆除后能否安装到街道中间这一问题,做一情况说明。一是为了缓解城区道路拥堵状况,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县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9月聘请知名交通管理专家夏方庆实地考察,就城区交通拥堵问题进行了题为《提升庆城县城区道路交通设施解决城区交通拥堵专题汇报》,汇报从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设施、其它设施等方面进行了科学合理论证。二是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执行标准,非机动车流量达到饱和或机动车有随意在路边停车现象时,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断面,是造成沿线行人就可以任意横穿街道,机动车随意掉头、路侧乱停车、交通秩序混乱是引起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宜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分隔栏杆。三是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执行标准,双向六车道及以上的道路,当无中央分隔带且不设防撞护栏时,应在中间带设分隔栏杆,栏杆净高不宜低于1.10m,在有行人穿行的断口处,应逐渐降低护栏高度,且不高于0.70m,降低后的长度不应小于停车视距,断口处应设置分隔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设计,应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分隔栏杆。当非机动车流量达到饱和或机动车有随意在路边停车现象时,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断面,宜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分隔栏杆。目前城区街道仅有四车道,不符合中间安装隔离栏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交巡警大队将延长交警路面管控时间,继续加大对城区交通疏导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大打击、教育、管理在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车辆通行能力。
                           庆城县公安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