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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落实县政府决议,查处公安局违规出动涉拆警力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来信人 劳** 来信日期 2017-06-19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梁县长:你好! 
  我们是劳服企业的职工代表,今天向你反映如下问题:去年5月份县政府常务会议己就我们职工安置问题做出了相关决议,但是一年多过去了,时至今日,也没有得到任何部门任何丝毫的落实!正因为如此,做为普通的平头老百姓做为弱势群体的我们也只有把阻止拆迁视为唯一的维权办法。但是上周六县公安局却知法犯法不顾干警不参与拆迁的相关规定,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违规出动大批警察,如临大敌,全副武装来对付我们4个老弱病残之人,二话不问,非法粗暴地把我们强行带至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最长达近十个小时之久;县公安局的此种行为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丶其视频的流传在市民中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给我们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同时也严重的损害了我县做为文明古城的对外形象!对此我们正在整理相关材料,准备近期去省市相关部门反映,并求助于网络。梁县长,请你重视我们今天反映的以上问题!我们盼望尽快得到回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7-07-05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由于县上镇朔楼项目建设需要,2017年6月30日,将原社保局办公楼进行了拆除,根据县政府2016年5月18日第十届45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该办公楼拆除后,对原劳动服务公司8名下岗职工相关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 由县财政局筹资从2009年起为贾喜平等8人按原核定缴纳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至退休年龄,所有职工养老金收缴退还个人部分均由县社保局核算,国资局负责退费和缴费,目前养老金退还个人部分已全额支付,财政缴纳部分已转入县养老基金账户。
  二、 未到退休年龄人员租赁的房屋如遇县上重大项目建设拆迁时与县国资局再议定处理方案的问题,经我局与社保局、民政局沟通后,建议对未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及家庭抚养对象发放城镇居民一类最低生活保障至退休年龄。这8名下岗职工中有3名职工未到退休年龄,家庭成员共9人。其中贾喜平到2023年退休,家庭人口3人;袁效忠到2019年退休,家庭人口3人;关彩霞到2017年10月退休,家庭人口3人。本建议已汇报县委朱书记,待会议研究决定。 
                          庆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