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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公益性岗位
来信人 普** 来信日期 2017-05-05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县长同志,您好! 
  请允许我这样称呼您,思来想去,还是给您写了这封信。我只是想反应事情,公益性岗位,为什么很多符合条件的同志递交了申请,得等很久才能审批下来,或者审批不了,每次去问给的答复总是要上会决定,听说有些同志去递交申请材料,相关科室收材料的,分为“多”和“少”两摞,可能(只是可能)是分为立即要办理的和未来要考虑办理的。可是某些局长的儿子,前两天递交了申请,很快就审批下来了,而且就连没有申请前的一季度的公益性岗位资金也打过来了,为什么呢?只因为此局长和彼局长是“朋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倡导“平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平”,对于这些同样辛勤付出却迟迟得不到审批的“非关系户”来说就是“平等”吗?,我们一直在倡导“魅力庆城”、“美丽庆城”建设,试想,绝对公平没有,我们也不强求这个社会能够绝对公平,但是相对公平做起来应该不难,如果,就连百姓“心情”都不“美丽”,我们还谈什么建设? 
  信箱写信须知第五条,我觉得应该写成“建议”,建议来信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做回访调查,“建议”总比严肃的“须知”更让人愿意说出心声!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7-05-18
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的信件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社〔2011〕145号)、《庆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投资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实现社会公益为目的的岗位。
  一、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能力的下列九类人员,可以聘用到公益性岗位工作:
  (一)就业确有困难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
  (四)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五)残疾人;
  (六)失业的退伍转业军人、现役军人配偶、烈军属;
  (七)赡养老人或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八)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九)其他经市、县(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援助对象。
  二、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三年期满后,人社部门取消其公益性岗位补贴享补资格,停发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动态平衡”,“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
  我县公益性岗位在开发、管理、使用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目前由于公益性岗位名额有限,待新开发出公益性岗位以及原有人员正常退出后新空出公益性岗位,全部用于聘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在有限的名额内有进有出,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均有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资格。我县公益性岗位在开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你所反映的这种情况。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