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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高层楼顶加层,是否违法
来信人 夏** 来信日期 2017-05-0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在已经建成的高层楼顶,想加盖钢架结构一层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可不可以加盖,不办理手续加盖是否违法,应该到那个部门去办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7-05-15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对于庆城县群众咨询高层楼顶加层问题的信访件,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则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需报县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不经批准擅自加盖即是违法行为。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