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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银西高铁拆迁
来信人 群** 来信日期 2017-04-27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银西高铁是惠及民生的大好事,但是在拆迁中遇到一些想不通的事情:1、马岭镇庙台、宗顾都是水浇地,开始丈量都说是水浇地,地都占了,又说是川旱地,土地部门解释省上没有给庆阳市认定下水浇地,请政府实地调查解决。2、一处庄基住了几代人,户口本分了两三个,但确实只有一处庄基,临时租住过度费只给一个户口本的登记,合理吗?3、我是城镇户口,老婆孩子是农村户口,没有其他住所,长期住在这个庄基内,也不给我登记,合理吗?4、我们大多数群众响应号召,庄基也拆了,亲戚朋友家租住,临时过度,到现在都不能拿到补偿费,请全额拨付已经拆迁群众的补偿费!5、集中安置地在什么地方?无人问津,难道让老百姓长期居无定所?为了银西高铁的正常施工,请我们的政府尽快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7-04-27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关于网民咨询银西铁路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问题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业务人员具体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水浇地”水浇地补偿问题
  在核算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等具体工作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核算。
  土地补偿标准:严格执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西铁路庆阳段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庆政办发[2017]31号”规定标准,即:塬旱地补偿标准36848元/亩;川旱地补偿标准39856元/亩;山坡地补偿标准21808元/亩;牧草地补偿标准13536元/亩。
  农田灌溉设施补偿: 严格执行《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集体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庆政发[2017]26号)规定标准。
  二、关于临时租住过渡费的问题
  《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集体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庆政发[2017]26号)规定:临时租住过渡费量算单位为“人/6个月”,补偿标准1800元,过渡期最长不超过18个月。针对“一宅多户”等具体情况,由所在乡镇、行政村组织人员调查确认,按实际居住人口补偿临时租住过渡费。
  三、关于城镇户长期居住农村的问题
  无论是农村户和城镇户拥有的被拆迁房屋,都应登记补偿。临时租住过渡费等其他问题,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依据补偿标准,分类进行合理补偿。
  四、关于补偿费拨付的问题
  甘肃省征地事务办公室《关于银西铁路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甘征地发[2017]1号”规定:验工计价是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的依据,征迁补偿资金预付款到位后,边征迁,边计价,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做好征迁计价资料的填报、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先期拨付补偿资金未及时完成计价的,后续资金暂缓拨付。目前,市国土局拨付我县银西铁路征地拆迁预付资金4000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正在有序兑付之中。
  五、关于集中安置点的问题
  银西铁路项目建设征迁集中安置工作,乡镇、行政村已经按照村镇规划进行选址,正在组件报批。在集中安置点建成前,按政策规定给被拆迁群众临时租住过渡费。为把银西高铁这条群众翘首以盼的富民路建设好,鼓励被拆迁群众投亲靠友过渡安置。
               庆城县国土局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