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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物业乱收费及资质问题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17-02-08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莲池安置小区的住户,该小区于2014年6月建成,物业由开发商王和平指定.当我们开始装修的时候物业收取我们每户1160元的水电开户费,我们以为是在电力局和自来水公司交费,没想到开户费交了还要在物业上买水电,请问这一项有政策支持吗?另外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当时2015年物业收我们电费0.6元一度,水费为4元一方,交了还没有一年,从2016年后半年开始电又涨价了电收0.65元一度,水收5元一方,当时我们就质疑,但王和平就说就这么个价爱交不交,而且王和平的物业没有任何资质和任何的收费许可证,还有到一号楼的道路是一个上坡80度道路大一点的车更本上不去,如果一号楼发生火灾试问消防车能上去吗?望领导能调查解决我们这些民生问题。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7-03-20
办理结果
发信人: 
    你们反映的关于莲池安置小区物业乱收费及资质问题的上访件收悉后,我局指派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莲池安置小区是庆城镇政府为莲池拆迁居民筹建的项目,属于安置小区。该小区建设单位投资近三十万元安装了变压器,变压器之后又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投资收取住户开户费,电力局只针对建设单位统一收取电费。自来水公司也针对建设单位大用户收费,到户费用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收取。住户交的开户费就是总表到各户之间实际发生的费用。这一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充水充电自然由建设单位负责。该小区2栋楼2部电梯及楼道照明均使用的是公共用电,分摊到户按每度0.65收取。水费也是总表分摊后平均每方5元。关于80度坡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在该小区未找到。
  该小区可参照商品住宅管理相关规定,向社区居委会申请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决定小区的管理事项,可将水电直接由电力局和自来水公司管理到户,按国家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也可聘请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以彻底解决问题。
                      庆城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