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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吃水难、乡村道路赔偿后续问题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6-12-08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葛书记:您好! 
  我是高楼乡太乐村牟家山村民张旭茂,现向您反映两件事情:一是今年为了解决高楼乡大部分居民吃水问题,在以前的输送管道上新修上水工程,由我乡太乐沟底到塬上输送地下泉水,可是水只管供给高楼塬上的人,缺丝毫不管住在牟家山半山上的人,从第一次上水工程到现在过去16年了,半山上的人望眼欲穿呀,到头来永远喝不到自己家沟底的泉水,请问我们县的精准扶贫就是这样在扶贫吗,山里的人虽然辛苦,但不需要政府给我们多少钱盖多漂亮的房子,只盼能政府解决我们吃水难得问题,时刻能记得生活在大山深处的贫苦老百姓!二是2015年5月12日我向书记信箱投诉“修建公路损毁家园”一事,经葛书记批复,高楼乡政府2015年6月与我协商签订赔偿协议书。书记信箱2015.5月12日高楼乡政府处理回复全文目前仍可查看,赔偿协议乡政府、太乐村和我本人一式三份。由于当时修路损毁我财物巨多,仅仅损毁耕地就多达12亩,加上两个儿子都早已分户,我和多病的老伴以及我90多岁的瘫痪老母亲(已于2015年11月28日去世)家庭情况的确困难,所以协议最后一条将以前所享受的农村二级低保二人增加为二级低保三人。以此作为对修路所损毁财物、耕地的轻微补偿。 
  可是从今年6月开始,我的低保无缘无故被取消,村上也没有人给我解释,想问问高楼乡政府、太乐村干部,扪心自问为了大家都能平平安安的走大道,我做了牺牲,没有刁难过你们,损毁了这么多东西、耕地,没有赔偿也就罢了,我老两口日子这么艰难,白纸黑字写出来的协议,就这么过河拆桥了吗?希望高楼乡政府、太乐村给予答复,试问没有地的农民到底靠什么维持生活?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7-02-20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关于吃水难、乡村道路赔偿后续问题的诉求信件收悉后,我乡高度重视,成立由包村领导牵头,包村干部、村干部配合的专项调查工作组,现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经查2016年太乐沟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在太乐沟村牟山自然村实施,影响了工程周边部分群众的饮水,为此在工程开工前,乡村干部逐户对该自然村35户农户的饮水状况多次调查,并向上级部门申请了水窖、小电井工程24户,确保了该自然村农户的安全饮水问题,在乡村干部征求张旭茂意见时,该张表示无打水窖、小电井意愿。
  在修建公路赔偿问题上,乡村两级于2015年6月同该张签订了调节协议,并通过多方努力,按协议条款分次全部兑付。至于占用张旭茂11.98亩耕地问题,则按村一事一议程序,多次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一致同意:先修路,登记清占用农户耕地亩数,待国家出台土地政策在本村范围内调整,张旭茂也同其他农户一样对全部占用的85.88亩土地补偿意见表示同意。
  该张于2012年享受低保,当时家中3口人,由于赡养年迈体弱、卧病在床的老母亲,经评议后享受低保政策,后母亲去世,从2015年享受低保政策2人,2016年第三季度,经县、乡相关部门核查,由于张旭茂次子张元锋在太白梁乡任教,属“四有”户,故作不予享受低保处理。
                   庆城县高楼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