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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求公平,求解释
来信人 不** 来信日期 2016-12-02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同样身为人民教师,作为特岗教师,我们一样为教育事业在奉献自己的力量,可是这次调资为什么就没有我们特岗教师的呢?我们打听过其他县区的,和我们同时上岗的,他们都发了,而且咱们县的其他教师都发了,唯独咱们庆城县的特岗教师没有,这是为什么呢?记得当时签合同的时候,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实行国家统一的工资标准,享受当地教师的同等待遇,请问为什么政府一次又一次的失信于我们呢,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不按国家政策执行呢?请求领导为我们做主啊!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6-12-16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关于庆城县特岗教师反映工资问题,经我局核查后,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庆城县农村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第二款 甲方的权利职责第7条“ 三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取得证书,能胜任工作的,并自愿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积极争取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自主择业。”因此,“特岗教师”暂时属于临时聘用人员,三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录用正式教师后才能纳入当地财政,享受“三险一金“政策。同时依据教育部关于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标准“参照同类同期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标准”要求,本次工资调标时已经将这批人员工资调整,并在12月工资中予以补发兑现。
            庆城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