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中医院产假问题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6-11-27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葛书记: 按照修改后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但是县中医院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可以无视国家法律,给职工只有90天的时间,美其名曰是为了工作,为了工作就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请书记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电子政务办 | 回复日期 | 2017-01-04 |
办理结果 |
网民朋友:您好!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