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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民办幼儿园管理有关问题的诉求
来信人 学** 来信日期 2016-10-27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梁县长:您好! 
  百忙之中多有打扰,望见谅!作为一个孩子的家长,我代表一部分家长向您反应问题,还请您能根据我们所罗列的内容,安排相关部门核查。 
  我们要说的是小天鹅幼儿园的费用、安全管理和伙食问题。一是收费问题。我们每学期缴费时,只给我们一张标注学费和伙食费的收款收据,再没有任何明细;另外,最近临近供暖,又向我们每个孩子收取180元的取暖费(还不给开具发票),试问一个不到20平米的教室,30名孩子收取了5400元的取暖费,难道供暖公司真的向幼儿园收取了高于居民几倍的取暖费吗?(电话咨询过教体局回复没有收费标准)。二是安全管理问题。据我们发展,小天鹅幼儿园楼层护栏网已经处于分化状态,存在安全隐患,院方至今未及时更换。三是饭菜质量,我们每天给孩子缴纳12元伙食费,但是幼儿园绝大多数都未按公示菜谱供应饭菜,且饭菜缺少蔬菜,入院时承诺的午餐水果也几乎没给吃过,试问机关大灶成人一天伙食吃得了12元吗?孩子正是成长的时候,这样是不是有些克扣伙食嫌疑?恳请安排有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为盼。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6-11-15
办理结果
县信息办: 
  关于反映小天鹅幼儿园乱收费幼儿伙食及安全问题,教育局十分重视,立即指派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深入幼儿园调查,群反映问题基本属实。随后,教育局根据调查结果约谈了幼儿园园长,指出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及管理问题。按照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可收取保育教育费及幼儿本人学习、生活所需的伙食费、体检费、卧具费等确需由幼儿园统一代办的费用。保育教育费用于各幼儿园办园的公务业务费、水电费、教研活动、保教人员的培训和幼儿园集体所需的生活、保健、学习、文娱、体育、设施购置维修等项开支。未经批准,不得再向幼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及幼儿“退园退费”制度。民办幼儿园收费须根据办园成本测算后到县物价局备案后执行,备案后原则执行一个学年度。幼儿园须成立家长委员会,协调处理幼儿园保教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县教育局十分重视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制定了《庆城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民办幼儿园校车联席会议制度,在民办幼儿园实施“一岗双责”,要求各园成立家长委员会并定期开展工作,结合办园许可及民非单位许可年检,持续对民办幼儿园实施年检。2014年,对民办幼儿园实施了分类评估,分类规定了各幼儿园的保育费收费标准。近两年通过“国培计划”对民办幼儿园教师进行了两轮远程教育培训,结合暑期继续教育,对全县学前教育阶段教师进行教材培训,对保育员进行岗位培训,对幼儿每季度进行两次安全应急训练,引导幼儿园以游戏为主,结合“五大领域”内容实施科学保教,督促各民办幼儿园落实学前教育普惠政策,民办幼儿园在原有基础上均有长足发展。但由于80%以上的民办幼儿园为租赁园舍,租金高低不同,办园成本也就不同。2015年5月庆城县物价局、庆城县财政局庆价发[2015]14号《关于取消收费许可登记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实施后,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取消收费许可登记和年度审验工作,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民办幼儿园收费均由各园根据办园成本核算后收取,一些服务性代收费均由家长监督执行。
  二、关于幼儿园伙食问题。经查幼儿园对幼儿供餐时均实行“三餐一点制”、“两餐一点”、“一餐一点”三种供餐模式,由幼儿园根据供餐成本核定费用并与家长协商收取。幼儿园在为幼儿供餐时能严格按食谱供餐并留样。小天鹅幼儿园没有成立家长委员会,家园联系仅限于亲子活动,沟通渠道欠通畅,对幼儿的一日三餐没有向家长反馈,家长对幼儿园的伙食情况不清楚,导致上访,责令幼儿园即刻整改。
    三、关于小天鹅幼儿园的安全问题。该园租赁工商局原办公地址单面办公楼作园舍,2014年8月园舍迁入时,从一楼至四楼焊接安装了消防疏散楼梯,并对所有防护栏采用铁丝网加密,安装了视频监控,对幼儿园重点部位进行监控,配专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安保措施较好。对部分铁丝网加密松动处,检查组要求幼儿园及时加固,确保幼儿在园安全。该园在幼儿接送时,虽然在幼儿园大门处有门卫及教师值守,但没有分时段分班次接送,尤其幼儿离园时,家长直接入园进班带离幼儿的作法存在隐患,要求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幼儿入、离园管理办法。
  根据调查情况,教育局及时约谈了幼儿园园长,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同时,县教育局将继续实施三年一次的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工作,结合分类评估结果,进一步配合县物价局,加强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备案管理,尤其在服务性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方面,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切实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今后,教育局将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引导民办幼儿园不断改进办园条件,进一步规范幼儿教材,严格执行保育费不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5倍要求,督促各民办幼儿园为广大群众更好接受学前教育服好务。 
                                 庆城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15日